加入收藏   在线问答
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

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

驻马店会计培训哪个会计培训机构好

录入: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9/16
摘要: 驻马店会计培训学费多少?驻马店会计培训有哪些?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是中国财务教育领军品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口碑和众多荣誉。

问题:某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现发现购货方名称有误,无法退票,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销货退回证明单?

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

答复:您好:

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二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http://zmdlichenjy.91soxue.com/

上一篇: 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哪些资料     下一篇: 注册会计师自学需要哪些条件

课程分类

在线客服

 方式一:电话咨询(8:00-21:00)

189-3715-0221

 方式二: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网上报名     在线咨询

 方式三:留言咨询(专业老师回复)

  • * 姓名:
  • * 电话:
  •  Q Q:
  •  内容:

学校动态

在线问答

学校首页 | 学校简介 | 开设课程 | 学校动态 | 学校师资 | 学校相册 | 在线问答 | 网上报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 驻马店理臣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91搜学网